刺猬紫檀全面禁貿時代開啟:CITES發布2022年第45號締約方通知
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Trade in Endangered Species of Wild Fauna and Flora,CITES)組織2022年6月8日在瑞士聯邦日內瓦(Geneva)發部本年度第45號締約方通知(Notification to the Parties No. 202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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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約》第十三條款對于西部非洲紅木類樹種刺猬紫檀所有分布國的快速適用之生效
原創編譯,原文鏈接請見:
https://cites.org/sites/default/files/notifications/E-Notif-2022-045.pdf
1. 根據《公約》第十三條款(Article XIII)內容,在2022年3月于法國里昂舉行的第74屆常務(常設)委員會會議(SC74, Lyon, March 2022)上,常務(常設)委員會(Standing Committee, SC)要求秘書處(the Secretariat)基于記錄在案的普遍非法貿易所產生特殊情況下的違約行為(見文檔 executive summary SC74 Sum. 13 (Rev. 1)-11/03/2022:https://cites.org/sites/default/files/eng/com/sc/74/exsum/E-SC74-Sum-13-R1.pdf),為所有非洲的刺猬紫檀分布國啟動一項加速合規程序。
2. 在本年度第21號締約方通知(Notification to the Parties No. 2022/021:https://cites.org/sites/default/files/notifications/E-Notif-2022-021.pdf)下達后,16個已知的刺猬紫檀分布國被要求在30天內(即不晚于2022年4月27日)向秘書處提交書面理由,以闡明《公約》第十三條款的快速合規程序不適用于己方,這包括提供己方的非致危性判定(non-detriment finding,NDF)和合法來源性判定(legal acquisition finding,LAF)之報告,或要求秘書處公布用于該物種樣本商業貿易的自愿性零出口配額(voluntary zero export quota)。
------根據第16屆締約方大會第7項決議(Resolution Conf. 16.7,經第17屆締約方大會修訂)關于非致危性判定(non-detriment finding,NDF)的解釋:“NDF”是基于科學的評估的結果,驗證擬議的出口是否對該物種的生存有害。
----根據第18屆締約方大會第7項決議(Resolution Conf. 86.7)關于合法來源性判定(legal acquisition finding,LAF)的解釋:“LAF”是由管理機構在簽發 CITES 出口許可證之前進行的核驗工作,以證明標本不是在違反該國有關動植物保護法律法規的情況下獲得的,即合法獲取。
-----有關零出口配額管理(Management of nationally established export quotas),參見第14屆締約方大會第7項決議(Resolution Conf. 46.7,經第15屆締約方大會修訂)
3. 十一個刺猬紫檀分布國在最后期限之前做出了回應,它們是貝寧、布基納法索、喀麥隆、科特迪瓦、岡比亞、加納、幾內亞比紹、馬里、尼日爾、塞內加爾和塞拉利昂。尼日利亞因在2018年已經被禁貿(見 Notification to the Parties No. 2018/084:https://cites.org/sites/default/files/notif/E-Notif-2018-084.pdf),故無須回應。未作出回應的是中非共和國、乍得和多哥;幾內亞的回應則是發生在期限之后。
4. 已經回應的分布國,具體要求如下:
喀麥隆提出7 500公噸配額的不明確疑似樣本(non-specified specimens),并提供了一些木材的合法性信息;岡比亞提出每年50 000立方米的出口和再出口(轉運)配額,并在之前提交了一份非致危性判定文件(NDF document),向秘書處征求意見(見document SC74 Doc. 35.1.1, paragraph 10 b):https://cites.org/sites/default/files/eng/com/sc/74/E-SC74-35-01-01.pdf);幾內亞比紹提出了30 000立方米的出口配額,但未能提供非致危性判定文件(NDF)和合法來源性判定文件(LAF);馬里提出要求將2020年至2021年度未完成出口的163 758立方米數量之木材予以放行,并提交了非致危性判定文件(NDF)和合法來源性判定文件(LAF),秘書處在征求常務委員會(SC)及植物委員會(PC)主席后,認為這些文件不滿足要求;貝寧、布基納法索、科特迪瓦、加納、尼日爾、塞內加爾和塞拉利昂均申請了自愿零出口配額(have submitted voluntary zero-export quotas),但布基納法索提出了出口繳獲的3 525立方米木材的要求。
5. 秘書處在同常務委員會和植物委員會主席進行磋商的基礎上,對刺猬紫檀分布國的回應進行了詳細分析,這包括了在對刺猬紫檀物種的大宗貿易評估(Review of Significant Trade,RST)工作方面得出初步結果,以及關于非致危性判定(NDF)、合法來源性判定(LAF)和自愿出口配額的公布(publish voluntary export quotas)這三個方面的定義解釋和評估。
6. 本通知結尾處的附錄表格是關于當前CITES要求的刺猬紫檀各個分布國家的貿易狀態詳情。有關于此方面更加詳細的綜合性報告將會在第75屆常務委員會(SC75)上發布。
7. 鑒于上述情況,快速推進程序的結果分類如下:
商業貿易的自愿零出口配額
8. 以下國家應要求發布刺猬紫檀標本商業貿易自愿零出口配額:貝寧、布基納法索、科特迪瓦、加納、尼日爾、塞內加爾、塞拉利昂。自本締約方通知發布起,CITES官網將公布這些零出口配額的分布國名。在秘書處發布的零出口配額生效的時期內,快速推進適用程序將不再應用于上述國家。秘書處注意到幾內亞關于公布零出口配額的請求,但為了澄清和一致起見,現階段將不予公布,原因見下文第13段。
建議暫停西部非洲紅木樹種刺猬紫檀 Pterocarpus erinaceus(West African Rosewood)的商業貿易
9. 根據第74屆常務委員會會議(SC74)之后,于2022年3月28日發布的第21號締約方通知(Notification to the parties,No. 2022/021)所陳述的《公約》第十三條款內容中有關國際適用措施的快速推進程序,以下七個分布國的刺猬紫檀樣本商業貿易(包括出口、再出口和進口)即刻被停止,它們是喀麥隆、中非共和國、乍得、岡比亞、幾內亞比紹、馬里、多哥。
10. 禁貿令持續有效,直到:
a)適用締約方的非致危性判定(NDFs)工作有足夠科學調查依據的支撐,滿足秘書處和植物委員會在基于刺猬紫檀物種大宗貿易評估(RST)的前提下,對于無危害性采集(NDF)定義的要求【Resolution Conf. 16.7 (Rev. CoP17)】;并
b)提供足夠合法來源性判定(LAF)證據,滿足秘書處和常務委員會主席對于該項定義的解釋【 Resolution Conf. 18.7 (Rev. CoP18)】。
11.至于在2022年3月28日第21號締約方通知(Notification to the parties,No. 2022/021)發布前,持有有效許可,在出口國或再出口國離港離岸的刺猬紫檀樣本批次,將由進口方依據《公約》要求,自行決定是否進行貿易,接受或拒絕這些貨物(it is at the discretion of the importing Party to decide if the trade i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onvention and to accept or reject the shipment)。暫停貿易的建議不會在常務委員會或其他適用的CITES相關機構的相應裁定所設想的時間框架之前生效。根據經第18屆締約方大會修訂的第11屆締約方大會第3號決議【Resolution Conf. 11.3 (Rev. CoP18)】,締約方有盡職調查的一般職責(general duties to exercise due diligence),應當對那些違反所在國法律或來自受制裁國家的商業貿易樣本不采取許可進口或許可轉口的態度。亦或即使這些樣本已經有了CITES的許可文書,但如果有理由相信其開采和貿易的過程違反了《公約》規定,仍不建議貿易的許可。
12. 秘書處提示,暫停貿易的建議適用于被截獲扣押的刺猬紫檀樣本庫存。在禁貿期間意向出口這類庫存的締約方可考慮通過秘書處向常務委員會申請具體授權。
13. 秘書處提示,根據2022年第23號締約方通知(Notification to the parties,No. 2022/023:https://cites.org/sites/default/files/notifications/E-Notif-2022-023.pdf),幾內亞的《公約》前刺猬紫檀庫存是唯一不受快速推進適用程序制約的樣本。
14. 各締約方請盡快通知其相應執法管理機構和進出關口的負責機構以上禁貿內容,以避免不必要的違約情況發生。在簽署《公約》附錄II樣本進出口許可證以及處理申請之前,建議先查閱受暫停貿易建議影響的締約方的完整名單,即CITES官網下的Documents / Trade suspensions(https://cites.org/eng/resources/ref/suspend.php).
相關鏈接
CITES公布有關刺猬紫檀原產地國家貿易管理新措施,2022年4月27日之前須提交各自調查報告
CITES繼續維持幾內亞刺猬紫檀貿易禁令并延長該國《公約》前樣本的出口最后期限
附錄表
西部非洲刺猬紫檀各分布國對于2022年第21號締約方通知的回應狀態
上三圖:塞拉利昂的非法刺猬紫檀 來源:路透社